1.消防水源
1)根據建筑的用途及其重要性、火災危險性、火災特性和環境條件等因素綜合審查消防給水的設計。
2)消防水源的形式,消防總用水量的確定。建筑的消防用水總量應按室內、外消防用水之和計算確定。
3)利用天然水源的,應審查天然水源的水量、水質、數量、消防車取水高度、取水設施是否符合規范要求。
4)由市政給水管網供水的,應審查市政給水管網供水管數量、供水管徑及供水能力。
5)設置消防水池的,應審查消防水池的設置位置、有效容量、水位顯示與報警、取水口、取水髙度等是否符合規范要求。
6)設置消防水箱的,應審查消防水箱的設置位置、有效容量,補水措施、水位顯示與報警等是否符合規范要求。
2.室外消防給水及消火栓系統
1)根據建筑的用途及其重要性、火災危險性、火災特性和環境條件等因素綜合審查室外消火栓系統的設計是否符合規范要求。
2)根據建筑的火災延續時間,審查室外消火栓用水量是否符合規范要求。
3)室外消防給水管網的設計是否符合規范要求。重點審查進水管的數量、連接方式、管徑計算、管材選用等的設計。
4)室外消防給水管道的設計是否符合規范要求。重點審查水壓計算、閥門和倒流防止器設置、管道布置等的設計。
5)室外消火栓的設計是否符合規范要求。重點審查室外消火栓數量、布置、間距和保護半徑。其中地下式消火栓應設置明顯標志。
6)冷卻水系統的設計流量、管網設置等是否符合規范要求。
3.室內消火栓系統
1)根據建筑的用途及其重要性、火災危險性、火災特性和環境條件等因素綜合審查室內消火栓系統和消防軟管卷盤的選型及設置是否符合規范要求。
2)根據建筑的火災延續時間,審查室內消火栓用水量是否符合規范要求。
3)室內消防給水管網的設計是否符合規范要求。重點審查引入管的數量、管徑和選材,管網和豎管的布置形式(環狀、枝狀),豎管的間距和管徑,閥門的設置和啟閉要求、水泵接合器等的設計。
4)室內消火栓的設計是否符合規范要求。重點審查室內消火栓的布置、保護半徑、間距計算等的設計。
5)水力計算是否符合規范要求。重點審查系統設計流量、消火栓栓口所需水壓、充實水柱計算、管網水力計算(沿途水頭損失、局部水頭損失、最不利點確定、流量和流速確定)、消防水箱設置高度計算、消防水泵揚程計算、剩余水壓計算、減壓孔板計算和減壓閥的選用(減壓孔板孔徑計算、減壓孔板水頭損失計算、減壓閥的選用)。
6)水泵接合器的數量和設置位置是否符合規范要求。
7)干式消防豎管的消防車供水接口和排氣閥的設置是否符合規范要求。
4.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1)根據建筑的使用性質、火災危險性、疏散和撲救難度等因素,審查系統的設置部位,系統形式的選擇,火災報警區域和探測區域的劃分。
2)根據工程的具體情況,審查火災報警控制器和消防聯動控制器的選擇及布置是否符合消防標準規定。主要審查火災報警控制器和消防聯動控制器容量和每一總線回路所容納的地址編碼總數。
3)火災探測器、總線短路隔離器、火災手動報警按鈕、火災應急廣播、火災警報裝置、消防專用電話、系統接地的設計是否符合消防標準。
4)系統的布線設計,著重審查系統導線的選擇,系統傳輸線路的敷設方式;審查系統的供電可靠性,系統的接地等設計是否符合消防標準。
5)根據建筑使用性質和功能不同,審查消防聯動控制系統的設計。著重審查系統對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室內消火栓系統、氣體滅火系統、泡沫和干粉滅火系統、防排煙系統、空調通風系統、火災應急廣播、電梯回降裝置、防火門及卷簾系統、消防應急照明系統、消防通訊系統等消防設備的聯動控制設計。
5.防煙設施
1)設置部位。審查建筑內需要設置防煙設施的部位是否符合規范要求。
2)設置形式。審查防煙系統形式(自然或機械方式)的選擇是否符合規范要求。
3)自然通風。審查樓梯間、防煙前室、合用前室、消防電梯前室等采用自然通風口的面積、開啟方式是否符合規范要求;避難層采用自然通風時是否設有兩個不同朝向的外窗或百葉窗,且每個朝向開窗面積是否滿足自然通風開窗面積要求。
4)機械防煙。重點審查以下內容:
a)送風機。審查送風機選型和設置位置是否符合規范要求;
b)進風口。審查送風機的進風口設置是否按規范要求不受煙氣影響;
c)送風口。審查送風口的設置位置、啟閉方式控制、送風口的風速是否符合規范要求;
d)風管與風道。審查風管的制作材料、耐火性能是否滿足規范要求,且不同材料風道風速是否滿足規范規定;
e)系統計算。審查防煙系統風量計算,其余壓值、加壓送風量控制是否滿足規范要求;送風系統是否按規范要求進行了分段設計;封閉避難層的獨立送風系統機械加壓送風量是否按避難區凈面積確定;
f)聯動控制。審查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與防煙系統的聯動控制關系是否符合規范要求。
6.排煙設施
1)設置部位。審查建筑內需要設置排煙設施部位是否符合規范要求。同一個防煙分區是否采取同一種排煙方式。
2)防煙分區。審查防煙分區的劃分、面積、擋煙設施的設置是否符合規范規定,防煙分區是否跨越防火分區,敞開樓梯、自動扶梯穿越樓板的開口部位是否設置擋煙垂壁或防火卷簾。
3)自然排煙。審查排煙口或排煙窗的設置位置、高度、有效排煙面積、開啟控制方式是否符合規范要求。
4)機械排煙。重點審查以下內容:
a)排煙風機。審查排煙風機的選型和風機設置位置。排煙風機選型是否符合排煙系統要求,是否采用離心式或軸流排煙風機,風機入口是否設置排煙防火閥并能連鎖關閉排煙風機;
b)排煙管道。審查排煙風管的制作材料,耐火極限、風管與可燃物的距離等是否符合規范要求,不同材料風道風速是否滿足規范規定,管道相應位置是否設置排煙防火閥;
c)排煙口與排煙窗。審查排煙口及排煙窗距排煙區域最遠的距離,排煙窗安裝位置、安裝高度是否符合規范規定;排煙口的安裝位置、開啟方式、風口風速及其與安全出口距離是否符合規范要求;
d)排煙補風。審查排煙系統是否按規范要求設置補風系統;
e)風量計算。審查排煙風量是否按規范要求計算,補風系統的風量是否符合規范要求;
f)聯動控制。審查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與排煙系統的聯動控制關系是否符合規范要求。
7.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1)根據建筑的用途及其重要性、火災危險性、火災特性和環境條件等因素審查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設置和選型是否符合規范要求。
2)系統的設計基本參數。主要是根據系統設置部位的火災危險等級、凈空高度等因素,審查噴水強度、作用面積、噴頭最大間距、噴頭工作壓力、持續噴水時間。
3)系統組件的選型與布置。重點審查噴頭的選用和布置,報警閥組、水流指示器、壓力開關、末端試水裝置等的設置和供水管道的選材和布置,水泵接合器的數量和設置位置是否符合規范要求。
4)系統水力計算、供水設施的供水能力、減壓措施,以及系統的操作和控制。
5)系統實驗裝置處的專用排水設施是否符合規范要求。
8.氣體滅火系統
1)根據建筑使用性質、規模,審查系統的選型和設置場所是否符合規范要求。
2)審查系統防護區的設置、劃分是否符合規范要求,包括重點審查防護區的數量限制、保護容積的限制,圍護結構及門窗的耐火極限、圍護結構承受內壓的允許壓強、泄壓設施等。
3)審查系統的設計是否符合規范要求,包括滅火設計用量、滅火設計濃度、惰化設計濃度、滅火設計密度、設計噴放時間、噴頭工作壓力等。
4)審查系統的操作與控制要求是否符合規范要求,包括系統的電源、氣源’等,管網滅火系統的啟動方式,明確延遲噴射或無延遲噴射的啟動方式。
5)審查系統的安全要求是否符合規范要求,包括防護區的疏散設計、通風、設置的預制滅火的充壓壓力、有人防護區的滅火設計濃度或實際濃度等安全要求,儲瓶間、管網的安全要求。
9.其他消防設施和器材
審查其他滅火系統等消防設施、器材的設計是否符合規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