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系統用途
適用于撲救各類可燃、易燃液體和固體物質引起的火災。具有滅火后不留痕跡、不導電、不污染物品、沒有水漬損失、滅火效果好、價格低廉等優點。
1.1 適用場所
二氧化碳滅火系統可用于撲救下列火災:
a. 滅火前可切斷氣源的氣體火災。
b. 液體火災或石蠟、瀝青等可熔化的固體火災。
c. 固體表面火災及棉花、織物、紙張等部分固體深位火災。
d. 電器火災。
二氧化碳滅火系統不得用于撲救下列火災:
a. 硝化纖維、火藥等含氧化劑的化學制品火災。
b. 鉀、鈉、鎂、鈦、鋯等活潑金屬火災。
c. 氫化鉀、氫化鈉等金屬氫化物火災。
適用場合:適用于圖書、檔案等珍貴資料庫房、變配電室、通訊機房、飛機庫、汽車庫、船艙、中心控制室、軋機、印刷機、電站、浸漬油槽等場所的火災保護。
二氧化碳滅火系統有兩種應用方式,即:全淹沒滅火系統和局部應用滅火系統。全淹沒滅火系統應用于撲救封閉空間內的火災,滅火劑均勻充滿整個空間;局部應用滅火系統應用于撲救不需封閉空間條件的具體保護對象的非深位火災,滅火劑直接噴射,持續一定時間。
1.2 主要技術參數
2.系統結構
滅火系統主要由自動報警滅火控制系統、滅火劑儲瓶、瓶頭閥、啟動氣體儲瓶、電磁瓶頭閥、選擇閥、稱重裝置、單向閥、壓力開關、框架、噴嘴、管道等設備組成。
二氧化碳滅火系統結構圖
3.系統工作原理
對于系統不同的控制方式,其工作原理如下:
3.1 自動控制
將報警滅火控制器上控制方式選擇鍵撥到“自動”位置時,滅火系統處于自動控制狀態,當防護區發生火情,感煙探測器與感溫探測器同時發出火災信號,報警滅火控制器即發出聲、光報警信號,同時發出聯動指令,關閉聯鎖設備,經過一段延時時間,發出滅火指令,打開電磁瓶頭閥釋放啟動氣體,啟動氣體通過啟動管道打開相應的選擇閥和瓶頭閥,釋放滅火劑,實施滅火。
3.2 電氣手動控制
將報警滅火控制器上控制方式選擇建撥到“手動”位置時,滅火系統處于手動控制狀態。當防護區發生火情,可按下手動控制盒或控制器上啟動按鈕即可按規定程序啟動滅火系統釋放滅火劑,實施滅火。在自動控制狀態,仍可實現電氣手動控制。
3.3 機械應急操作
當防護區發生火情,而控制器不能發出滅火指令時。應通知有關人員撤離現場,關閉聯動設備,然后拔出相應電磁瓶頭閥上的安全插銷,操作手柄即可打開電磁閥,釋放啟動氣體。啟動氣體打開選擇閥、瓶頭閥、釋放滅火劑,實施滅火。
3.4 緊急停止操作
當火災警報已發出,在延時時間內卻發現有異常情況,不需啟動滅火系統進行滅火時,可按下手動控制盒或控制器上的緊急停止按鈕,即可阻止控制器滅火指令的發出。
4.系統動作程序方框圖
5.系統操作規程
5.1 操作者應認真閱讀本產品使用說明書,熟悉相關圖紙資料。
5.2 本系統裝置與自動報警滅火控制系統一起,組成完整的火災報警滅火系統,具有自動、電氣手動、機械應急手動三種控制方式。建議在無人的防護區采用自動控制方式,有人的防護區采用手動控制方式。
5.3 系統釋放介質前,所有人員必須在延時期內撤離現場。釋放完畢后,必須確認氣體排出后,工作人員才能進入現場。
5.4 當需機械應急操作時,具體操作如下:
5.5 系統噴放后,應及時將選擇閥、壓力開關、單向閥、瓶頭閥等復位,并更換有關零件。
6.維護保養
6.1 本系統是新型的高效滅火系統,自動化程度高,密封性能要求很嚴格,因此必須建立相應的維護保養制度,并由受過專業培訓的人員負責進行經常性維護、檢查,以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態。
6.2 維護檢查人員必須熟悉本裝置的結構原理,工作性能,動作程序及各部件的結構原理,拆裝工藝。必要時,可委托本公司進行定期維護和保養。
6.3 每周的維護保養工作
6.3.1檢查啟動氣體儲瓶的啟動氣體壓力的壓力表示值在正常儲存溫度環境下應處于壓力表的綠色區范圍內,否則應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并予重新充壓。
6.3.2 檢查稱重裝置表面應無破損,并處于正常工作狀態,否則應聯系專業維修人員進行處理。
6.3.3 檢查泄漏報警器應無報警信號,如有泄漏報警信號應聯系專業維修人員查明報警原因并排除故障。
6.4 每月的維護保養工作
6.4.1 對滅火劑儲瓶組件、啟動氣體儲瓶組件、選擇閥、液流單向閥、金屬軟管(連接管)、集流管、氣流單向閥、啟動管路、系統管網與噴嘴等全部零部件進行外觀檢查,應無碰撞變形及其它機械性損傷,表面應無銹蝕,保護涂層(油漆層、鍍鉻層、鍍鋅層等)應完好,否則應及時保養;零部件如有碰撞變形及其它機械性損傷,應聯系專業維修人員進行更換。
6.4.2 系統所有銘牌應清晰,安全標志應完整,否則需完善。
6.4.3 檢查電磁瓶頭閥、瓶頭閥、選擇閥及壓力開關等部件應處于正常狀態,如有動作過,或鉛封無完好,應查明原因恢復其正常狀態。
6.5 每季的維護保養工作
6.5.1 檢查滅火劑輸送管道和吊架、及稱重裝置等的固定應無松動。
6.5.2 金屬軟管(連接管)應無變形、裂紋及老化。
6.5.3 各管道及噴嘴孔口應無堵塞。
6.6 每年的維護保養工作(由專業維修人員進行)
6.6.1 從電磁瓶頭閥上卸下電磁鐵,用自身的滅火控制線路進行通電,應啟動正常。無異常現象方可繼續使用。(為防止系統意外噴放,此時應先將啟動管路與啟動氣瓶脫開)
6.6.2 檢查滅火劑輸送管道,如有損傷與堵塞現象,應對其進行氣密性試驗和吹掃。
6.6.3 對每個防護區進行一次模擬自動啟動試驗。
6.6.4 以上工作進行后,應對整個系統進行全面維護、保養,保證系統處于正常工作狀態。
6.7 每三年應對金屬軟管(連接管)進行水壓強度試驗和氣密性試驗,性能合格方可繼續使用,如發現老化現象,應進行更換。
6.8 滅火劑儲瓶、啟動氣體儲瓶的使用、管理及定期檢驗應按照國家《氣瓶安全監察規程》的要求執行。
6.9 本系統滅火啟用后,應將下列部件復位,使其工作正常,方可繼續使用。
(a) 控制器(按現場安裝設備廠家提供的使用說明書);
(b)壓力開關;
(c)啟動鋼瓶重新充裝壓縮空氣,充裝壓力為模擬壓力(實際為8.0MPa);
(d)動作過的選擇閥;
(e) 瓶頭閥;
(f) 按設計要求重新充裝介質;
(g) 所有金屬軟管(連接管)和啟動管路的各連接處,必須安裝正確,保證密封。
6.10 系統啟動復位后應確保系統復位到正常工作狀態。
6.11 保養、檢查、維修、試驗必須進行詳細記錄,建立系統設備使用技術檔案。
7. 系統主要零部件
7.1 瓶頭閥 EP12/150A
7.1.1 結構示意(見下圖)
7.1.2 主要性能參數
7.1.3 用途
瓶頭閥安裝在滅火劑儲瓶上,用以密封儲瓶內的滅火劑。火災時,一般由啟動氣體將瓶頭閥打開,釋放滅火劑,實施滅火。
7.1.4 使用維護說明
7.1.4.1瓶頭閥上裝有固定套(如上圖所示),是為了防止在運輸、安裝和調試過程中,因碰撞、震動使瓶頭閥手柄松動,引起瓶頭閥泄漏或誤動作而設置的。在現場安裝完畢,投入使用前必須將固定套拆除,否則將破壞瓶頭閥并引起危險。
7.1.4.2瓶頭閥具有氣體啟動和機械手動兩種開啟方式。氣體啟動由啟動氣體推動驅動缸中的活塞桿,頂開瓶頭閥手柄,開啟瓶頭閥;機械手動是人工扳動瓶頭閥手柄,開啟瓶頭閥,該方式在緊急情況下采用。
7.1.4.3瓶頭閥上裝有安全膜片,是為了防止滅火劑儲瓶內壓力過高,而采取泄壓釋放,以保護儲瓶安全。通常情況下,安全膜片不會動作,只有在異常情況下(如充裝壓力過高、環境溫度過高),有可能爆破動作。安全膜片動作且儲瓶泄壓后,應立即更換安全膜片,并進行密封性試驗,再充裝滅火劑。
更換膜片時,須采用由本公司提供的與原膜片型號、規格安全相同,且經試驗合格的膜片,不能隨意代用。
7.1.4.4充裝滅火劑時,滅火劑充裝口(如上圖所示)與氣源相接,旋松壓緊螺釘即可充裝。充裝完畢后,必須先旋緊壓緊螺釘,再拆除充裝接頭。滅火劑充裝應由專業人員進行。
7.1.4.5瓶頭閥動作后,應經人工復位,檢查無異常情況,方可繼續使用。
7.2 電磁瓶頭閥
7.2.1 主要性能參數:
7.2.2 用途
電磁瓶頭閥安裝在啟動氣體儲瓶上,用以密封啟動瓶內的啟動氣體。火災時,控制器發出滅火指令,激發電磁瓶頭閥內的電磁鐵動作,打開電磁瓶頭閥,釋放啟動氣體,啟動氣體通過啟動管路打開相應的選擇閥和瓶頭閥,釋放滅火劑,實施滅火。
7.2.3 使用維護說明
PDC8電磁瓶頭閥上裝有止動擋片(如上圖所示),是為了防止在運輸、安裝和調試過程中,因碰撞、震動,引起電磁瓶頭閥泄漏或誤動作而設置的。在現場安裝完畢,投入使用前必須抽出止動擋片到位后并用螺釘緊固,否則會導致閥門不能啟動或發生損壞。
電磁瓶頭閥具有電啟動和機械手動兩種開啟方式。電啟動由控制器發出開閥指令,使電磁鐵動作,打開電磁瓶頭閥;機械手動是手動拔除插銷,向上扳動手柄,打開電磁瓶頭閥。在機械手動之前應拔除插銷,否則將不能實施機械手動。
7.2.4電磁瓶頭閥裝有壓力表,顯示瓶內啟動氣體壓力。當壓力表示值低于綠色區時,應重新充裝啟動氣體。
7.2.5充裝啟動氣體
PDC8電磁瓶頭閥充裝啟動氣體時,直接與電磁瓶頭閥的出口連接即可進行,其連接螺紋為M14×1.5(外螺紋)。充裝完畢后,電磁瓶頭閥可自動復位密封。
7.3 選擇閥ZX25/150
7.3.1 結構
7.3.2主要性能參數
7.3.3用途
選擇閥安裝在集流管上,進口與集流管連接,出口與滅火劑輸送管道連接。選擇閥主要用于組合分配系統中控制滅火劑流動方向,保證滅火劑進入發生火災的保護區。
選擇閥平時關閉。火災發生時,啟動氣體進入選擇閥驅動缸,推動缸內活塞,通過連桿機構動作,使選擇閥壓臂敞開,此時選擇閥已處于開啟狀態。接著啟動氣體又打開瓶頭閥,釋放滅火劑,通過選擇閥送入保護區,實施滅火。
7.3.4 使用維護說明
(a)需手動打開閥門時,應壓下手柄,敞開壓臂,即可開啟選擇閥。
(b) 選擇閥動作后,應經人工復位,檢查無異常情況,方可繼續使用。
7.4 自鎖壓力開關ZKS2/150
7.4.1 結構示意(見下圖)
7.4.2 主要性能參數
7.4.3 用途
壓力開關在組合分配系統中安裝在選擇閥下游的出管組件上,在單元獨立系統中安裝在集流管上。釋放滅火劑使其動作,向滅火報警控制器發出反饋信號,通知瓶頭閥已打開,滅火劑已釋放至相應保護區。
7.4.4 使用維護說明
當壓力開關動作后,頂部復位壓帽將向上凸出2cm左右。復位時需將壓帽壓下。復位后,方可繼續使用。
7.5 稱重機構
7.5.1 結構示意(見下圖)
7.5.2原理:
稱重機構主要由稱重裝置(彈簧秤)與連接件等組成,當鋼瓶泄漏量超過10%藥劑量時,彈簧片1觸動微動開關觸點4(正常狀態常開,鋼瓶泄漏達到規定值時常閉),蜂鳴器閉合,發出聲光報警信號。
7.5.3稱重機構的預調
7.5.3.1所有瓶組的失重報警電路為并聯
聯接,電壓為DC12V,所有接線應接
牢固,正確。任意觸點開關Sn閉合后
均應立即報警(n為稱重機構任意瓶組
數)報警接線圖如下圖所示:
7.5.3.2調試:
a.松開保護架2上的可調螺釘3。
b.移動保護架來調整微動開關觸點4與彈簧片1之間的距離d1,調試后應確保鋼瓶被提升(可用彈簧秤)10%藥劑重時,彈簧片4剛好觸動微動開關觸點1,蜂鳴器發出報警信號(聲光報警),此時緊固保護架2上的可調螺釘3。(為報警精確靈敏,可調試多次后緊固可調螺釘)
c.提升鋼瓶使彈簧片4剛好觸動微動開關觸點1,蜂鳴器發出報警信號此時轉動保護螺母5與稱重裝置下端接觸,目的是調節保護距離d2使其稍大于彈簧片與微動開關間距離d1,以保護彈簧片及微動開關。
d.并緊保護螺母上的止動螺釘。
l 因微動開關極易損壞,影響報警,在安裝操作過程中請注意保護微動開關。
7.6 啟動瓶框架
7.6.1 結構
7.6.2主要參數
7.6.3 用途
啟動氣體儲瓶框架用來固定啟動氣體儲瓶。
7.6.4 安裝說明
框架安裝時,應打地腳螺栓,以免震動和移動。
7.7 滅火劑儲瓶框架
7.7.1 結構示意(見下圖)
7.7.2 主要結構參數
7.7.3 用途
滅火劑儲瓶框架由角鋼制成,用于固定滅火劑儲瓶,安放集流管。
7.7.4 安裝說明
框架安裝時,應打地腳螺栓固定,以防裝置傾倒、震動或移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