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統型范圍
根據滅火救援實戰需要,現對公安消防部隊常用、儲存量大、容易混淆、錯誤搭配使用的下列5種低倍數泡沫滅火劑包裝標識進行統型:
(一)成膜型泡沫滅火劑
水成膜泡沫滅火劑(AFFF)
(二)蛋白型泡沫滅火劑
蛋白泡沫滅火劑(P)
氟蛋白泡沫滅火劑(FP)
(三)抗醇性泡沫滅火劑
抗醇性水成膜泡沫滅火劑(AFFF/AR)
抗醇性氟蛋白泡沫滅火劑(FP/AR)
二、統型內容
(一)包裝規格
1、包裝容器形狀和容積。為適應不同規模火場需要,方便泡沫滅火劑的儲存、運輸、搬移、輸轉和現場使用,提高空間利用率,泡沫滅火劑包裝容積以25L、200L、1000L為宜,包裝容器以長方體或圓柱體為宜。
2、包裝容器材質顏色。包裝容器應以密度小、重量輕、不生銹、耐磨、耐撞擊的HDPE(高密度聚乙烯)為宜。以3種顏色塑料包裝容器區分不同基質類型的泡沫滅火劑,其中成膜型泡沫滅火劑包裝容器為藍色,蛋白型泡沫滅火劑包裝容器為黑色,抗醇性泡沫滅火劑包裝容器為綠色。包裝容器應選用優良材質制作,以確保泡沫滅火劑質量的穩定性。
3、容器灌裝開口。容積為25L的包裝容器灌裝開口內徑不應小于40mm,容積為200L的包裝容器灌裝開口內徑不應小于75mm,容積為1000L的包裝容器灌裝開口內徑不應小于150mm,并保證運輸、搬運和操作過程中的密封性能。同時隨容器配備蓋口開啟工具。
4、搬運與存儲。容積為25L的包裝容器上設置1個可完全握持的提手。200L的包裝容器宜配置相應的手動搬運推車,1000L的包裝容器應設置叉車插槽。25L、200L的包裝容器日常應當存放在1.1m×1.1m的標準叉車托盤上,其外圍用塑料薄膜捆扎固定。堆放25L包裝容器時,每個托盤堆放兩層,每層放置16個包裝容器;堆放200L包裝容器時,每個托盤堆放一層,放置4個包裝容器。
(二)包裝標識
1、標識大小。標識采用白色底紋的PVC材質,其中25L的包裝容器標識大小為200mm×150mm,200L的包裝容器標識大小為300mm×200mm,1000L的包裝容器標識大小為450mm×350mm。
2、標識內容。包裝容器除按照國家標準要求標識相關信息外,還必須在側立面單獨使用熒光加粗不易擦除、直觀醒目的黑體字標示出泡沫滅火劑的名稱、混合比例濃度、適用水質、最低使用溫度、滅火對象等5條基本信息。
3、標識位置。在包裝容器側立面中間位置,設置2個長期性標識。25L包裝容器的標識應當粘貼于容器注液口相鄰兩側立面中間位置;200L包裝容器的標識應當粘貼于容器柱面中間位置;1000L包裝容器的標識應當粘貼于容器相對側立面的中間位置。
三、有關要求
1、各總隊要高度重視泡沫滅火劑包裝標識統型工作,2017年9月起,新購上述5種泡沫滅火劑時,其包裝規格和標識要按照統型要求實施(見附件1)。
2、對已購的上述5種泡沫滅火劑,應在泡沫滅火劑包裝容器上粘貼相應的標識,其標識底紋顏色、大小應與新購泡沫滅火劑包裝容器顏色和大小相同(見附件2),并于2017年10月底前完成標識粘貼工作。
3、為保證泡沫滅火劑滅火效果,防止混用導致泡沫性能下降或失效,不同廠家、不同品種、不同混合比例濃度的泡沫滅火劑不應混合使用。
說明:上述5種泡沫滅火劑標識中的泡沫液混合比例濃度、適用水質、最低使用溫度由各單位根據采購的泡沫滅火劑實際情況進行調整,但泡沫滅火劑名稱和滅火對象不得改變。
說明:上述5種泡沫滅火劑標識中的泡沫液混合比例濃度、適用水質、最低使用溫度由各單位根據采購的泡沫滅火劑實際情況進行調整,但泡沫滅火劑名稱和滅火對象不得改變。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