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21日上午8:30許,西湖區三墩鎮古墩路1185號商鋪發生爆燃。事故共涉及3個店鋪,分別是桐廬野魚館、臺州名小吃、瓦罐湯。
我們分享4篇麻庭光老師于2015年10月的有關液化氣罐爆炸的文章,供大家學習參考!
10月10日,蕪湖鏡湖區楊家巷私營餐館發生液化氣罐爆炸事件,死亡17人。這是中國發生的無數次煤氣罐爆炸的一個縮影,凸顯了中國防火與滅火脫離帶來的制度性痼疾。
煤氣罐發生爆炸,滅火隊伍顯然是鞭長莫及的,估計又會有一些防火工作的執法者會因此而入獄問責。這不是我的本意,我想研究的是,為何社會化防火工作很難展開?
從事過社會化防火工作的人,他們發現用戶很難理解他們的苦口婆心,火災是極小概率的事件,如何讓用戶知道后果,是所有現場防火人員的難題。問題在于,他們是公務員(民警),卻沒有一手的消防經驗(與滅火工作脫離),也沒有相關的理論培訓(不是消防隊伍),只有行政的杠桿,很難對用戶發生效力。讓用戶簽署《整改通知書》又如何?沒有經濟的杠桿,很難發揮防火執法的效果。美國一旦用戶承認防火隱患,保險公司立馬提高保險金費用,讓用戶感到還是投資消防整改更劃算,這是美國的模式。中國沒有保險部門的參與,只剩下基層民警的請吃請喝,所以基層民警的非正常死亡率一直下不來,因為他們不懂什么是消防職業化。他們有終身的職業,卻不知道職業化消防工作的流程(當然不是他們的問題,是這個國家的問題),因此不能算作職業化的消防。
當然,這個題目太大,我這里想說的,是為何中國社會看不起消防工作的問題,這是消防工作的整體形象問題,有著輿論縱容的惡性土壤。
消防職業化的成敗,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于是否能招到合適的人才,這取決于消防工作的社會形象。而社會形象并不一定是待遇決定的,雖然待遇可以改善社會形象。比如,由于拿破侖的成功,當兵在法國是一項值得自豪的工作,人們對巴黎消防隊員的印象是高大、能干、英俊、會跳舞,在很大程度上彌補了消防隊員收入不足的經濟難題。
不幸的是,中國的消防隊員被袁世凱無意中歸入了“好鐵不打釘,好男不當兵”的大兵階層(順便說一下,袁世凱當年指揮的參加第一批警察工作的2000名小站新軍是全國待遇最好的,培訓水平最高的,所以袁世凱作為制度開創者沒有錯,是后世的制度沒有及時調整帶來的錯誤)。無論我們的輿論是多么夸贊“抱火哥”是多么的勇敢,可是他仍然需要逃離消防工作。待遇不足當然是原因之一,社會形象不足也是重要的原因。
為什么消防工作的社會形象不足?中國社會有兩種非常沖突的觀點,一種是集體主義的,強調奉獻和犧牲;另一種是以人為本的,強調技能和專業。由于我們缺乏職業化消防隊伍,所以輿論中對消防工作的宣傳是盲目的、有歧視色彩的,比如某人火場犧牲,輿論立即贊揚。且不談贊揚內容的單調和雷同,明眼人立即提問,消防工作是保障安全的,為什么自己的安全都保障不了?每一場犧牲都有內在的制度性原因,我們不能提供具體原因,就讓消防隊員之死顯得很無知、很魯莽、很不值。偶爾,輿論也會贊揚消防隊員的成功案例(沒有死人),可是由于沒有專業的把關,這些新聞沒有點出消防工作的技能和知識,讓成功顯得很巧合、很偶然和很無趣。由于集體主義的煽情和以人為本的無力,所以中國消防隊員的社會形象位于社會的底層,遠遠不能和歐美同行相比,也不能和中國大國崛起的趨勢相匹配,消防宣傳變成了一種雞肋。
我看消防宣傳,經常會提兩個問題:他是英雄,英雄為何喪生火場?他很能干,能干為啥說不清道理?不明不白的犧牲,不清不楚的成功,是導致消防宣傳效果異化的關鍵。國內對消防工作的輿論報道,經常會在這兩個問題上栽跟頭。目的是為了宣傳消防工作,結果卻是對消防工作的丑化和歧視,比如香港電影《烈火雄心》,突出當事人的道德,丑化當事人的技能,這是缺乏專業眼光在背后進行審查的結果,也是消防非職業化的一個副產品。很少有人能夠說清楚消防工作的偉大、光榮、正確,到底在哪里?中國消防文化的博大精深、源遠流長,為什么會這樣?犧牲不是偉大,更可能是決策失誤、技能不足、知識不夠的火場表現。成功不是偶然,而是專業知識、長期培訓和職業水準的共同結果。中國消防工作地位低下,與新聞輿論的不負責任的宣傳有關。
一般說來,消防實行職業化的地方,往往需要通過“演兵”活動來展示消防的硬件(工具設備)和軟件(技能組織),比如宋代清明節,禁軍需要進行“摔腳”活動,類似于日本的消防日(1月6日)舉辦的“鳶人”表演。印度和美國都在國慶節舉辦游行活動,都需要消防隊伍的“秀肌肉”。美國麻州小鎮Holliston,拿全薪的職業消防隊員只有一人,其他都是志愿者。他們都是靠地方地稅的支持,所以每年有兩次游行,分別發生在春季和秋季的“Holliston Day”。國內兵役制消防缺乏“演兵”的傳統,因為與地方的投入無關,所以就可以一直藏著掖著,不必考慮對地方投入的反饋。如果消防職業化,必然仰賴地方稅收,必然要通過“演兵”游行的方式反饋社會,同時提高消防隊員的社會形象。沒有消防隊員的社會活動,哪有正常的社會形象?消防工作,本來是一項社會工作,沒有社會的支持,很難搞好。當代的社會消防工作,甚至不理解古代的消防傳統,只知道苦口婆心,不知道專業所需要的知識和技能,這是國內消防工作的異化。
所以,中國的基層防火工作很難開展,一方面是因為基層民警缺乏理論,沒有說服力;另一方面,中國的輿論只會捧殺英雄,間接丑化了消防這個職業,所以消防工作很難得到重視,這兩點都是消防非職業化的惡果,我只能點明,不能深入,就此擱筆。
隨著更多的新聞披露,我又發現很多新聞報道的誤導效果,不管是有意還是無意,他們是在丑化消防這個專業,我來說一說我從新聞中得到的認識,反映了全社會對安全的很多錯誤認識。
小吃店沒有執照。這和安全是兩碼事。公共安全是跟著地方走,不管誰在這里開業,哪怕你是犯人在我這里停留,我都要保證你的安全。初次到達美國的人,對美國燈光使用感到很浪費,可是這是法律規定的,沒有燈光,有人摔倒,業主付醫藥費。誰讓這是你的地皮呢?
人員沒有采取適當的逃生方向。當門口發生火災之后,有人到室內尋求庇護。這是胡說八道。問題在于,氣罐是放在大門口的,氣罐著火,當事人都被封住了,所以,他們根本逃不了,不是不想逃,或者決策失誤。這是北京“藍極速“網吧大火的教訓,很多人還沒有意識到,公眾場合(按照NFPA術語,叫做Assembly),一定要準備兩套相互獨立,盡可能遠距離的出口。所以,小吃店問題出在沒有準備冗余出口,而不是當事人覺悟問題。
氣罐要進行日常的維護。這又是對商業安全的誤解。自從1968年韓國大然閣大火之后,業內的共識是商業用燃氣和高層建筑用燃氣不得使用氣罐,防止把消防隊員炸沒了。現場有沒有氣罐,火場戰術是完全不同的。當然,你要說“抱火哥”如何如何,我只能說他不懂戰術,勇敢未必代表火場戰術。戰術意味著滅火效率和最小的風險。
小店違法開業,所以安全不足。可是歷史教訓告訴我們,往往是因為安全不足,所以小店違法開業。公元1288年,元代畫家高克恭在杭州當官的時候,發現當地人經常失火,調查發現,因為當地火禁甚嚴,所以大家都違法“夜作”。所以,高克恭把杭州火禁永久地廢除了,大家都稱“便”,安全性反而提高了。管理者都認為火禁管用,可是火禁會帶來不便,不便會帶來違法,違法會帶來更多的火災,這就是小店違法的奧秘。中國還是一個非常迷信火禁的國家,比如動不動就搞戰備,動不動來一次“APEC 藍”,其后果是百姓不便,違規越來越多,災難短時間會減少,長期會增加,這是一種惡政,很多人都沒有意識到火禁的長期效應是不利的,忽視了安全制度建設。
安全素質哪里來?同事有10歲的小孩,對吸煙、野味、臟話問題極其敏感,一問哪里來的?老師教的。所以素質來源于啟蒙教育,這是我國古代強調小學要“灑掃應對”的奧秘,人生的情商、智商和錢商,都啟蒙于小學教育。問題在于,國內的安全教育是不夠的,我曾看過一份消防局的小學安全教育提綱,在四年級教小學生救火,這是違背常識的。逃生第一,報警第一,其他都是胡說八道。救火是工作崗位訓練的結果,沒有崗位,不要逞能。
為何缺乏校園安全常識教育?很多人不以為然,我們也有到課堂講授氣罐滅火的老師,怎么會缺乏校園安全教育呢?安全教育要知其然,還要知其所以然。這位到課堂講授氣罐安全常識的老師,絲毫沒有意識到他這樣做對觀眾是不安全的,當著那么多沒有防護的觀眾面前玩火,這是不負責任。美國沒有專業防護在場,是不允許他這樣動火的。所以,什么是安全?當事人的理解都不一樣,你教出來的效果自然有差異。
什么是消防的傳統?很多人對此理解不一。比如中國消防史把山頂洞人的弄火當作消防源頭,也有人把“孔子問人”當作消防的源頭。其實消防概念引入中國是1902年,兵役制消防取得普及地位是1949之后,比較正規的消防大約是1993年隆福大火之后(重視火場自救),1994年設立特勤之后(提供減災服務),才算作消防。所以,中國的消防傳統,大約只有22年,在此之前,只不過是滅火,還不是嚴格意義上的消防。
為什么我們不重視消防?消防是一項社會性活動,與老百姓的日常生活密切相關。所以,古代的消防,通過賽會(檢查泵浦可靠性,展示力量與組織)、游行(展示硬件,聯系民眾)、擺會(籌款宴,感謝宴,地方政治關系宴)來改進消防的社會功能。今天,中國的消防局限在一小撮人當中,與社會的聯系幾乎沒有,也派不出有經驗、有理論、有口才的科普大師走上講臺,這就是中國古代消防文化走向窮途末路的原因。我們已經忘掉了傳統、忘掉了文化、只剩下勇敢(魯莽)和設備(錢財)了,這是國內所有災難的文化背景。
什么是液化石油氣?
我到網上一搜,發現液化石油氣主要成分是丙烷,這玩意我熟悉。美國新英格蘭地區過冬燃料主要有兩種,2號燃料油和丙烷。前者對鍋爐的燃燒器有講究,每年取暖鍋爐啟動前需要找人清潔燃燒器才能啟動,所以雖然2號燃料油便宜一點,但總成本是差不多的,因為有額外的人工費。2008年能源危機高峰時段,談論最多的就是美國東北部建LPG進口碼頭帶來的基礎結構與安全性,以及防恐問題,我想國內也差不多。
為何傷亡大?
一個常見的問題是,為何一個氣罐爆炸導致17人死亡?這個例子與2000年洛陽大火極為相似,都是中毒,都是全體死亡(沒有傷者),都是在消防隊員到場之后發生,消防隊員的火場戰術值得研究。對于這種逃生的困境,如果消防隊員需要救人,可以用大風機從反方向猛吹,造成火場的正壓通風(PPV,positive-pressure ventilation)的局面,可以在局部造成避難所,避免一氧化碳的侵襲。不過,這種戰術不可避免地帶來火勢向另一面的加速蔓延,在那個密集的店鋪區,容易擴大災情,因此需要慎重選擇。
洛陽東都大火309人全部死亡的教訓,是當事人不知道如何在火場搭構避難所,躲避煙氣的侵擾。按照統計規律,火場80%死亡與煙氣中毒有關,如果保護好你的口鼻,至少有80%的生存概率。而東都大火的受害者,過度相信消防隊員的滅火能力,在消防隊員到場3個小時后,因為沒有關門自救而全部中毒死亡。
所以,火場逃生的關鍵,在于你相信誰,相信消防隊員?相信老板娘?還是相信逃生常識?上海商學院大火中的跳樓悲劇,就是對老板娘(出餿主意的人)過于相信造成的。
為何救火難?
火災11.44發生,47分報警,50分爆炸,51分到場,12.20控制火情。輿論都說致命6分鐘,可是當時他們都沒有死啊?理由是沒有人燒傷,主要是一氧化碳中毒,就是呼吸有毒煙氣產物而死。消防隊員控制火勢需要29分鐘,對火場17人的傷亡是主要原因。
為什么救火難?這又涉及我國消防制度的先天性痼疾,消防工作非職業化,搞防火的民警與搞滅火的消防,不是同一批人,所以搞滅火的到場需要研究如何展開,耽誤了時間。職業化消防強調文檔工作,就是預調研,把現場摸熟之后,形成應急方案,這樣可以加速火場行動展開,可以改進滅火效果,避免救火時的手忙腳亂。中國把同一個工作拆成兩部分,需技術的活,讓終身制的民警干,需勇力的活,讓流動性的消防干,可是兩者是不可劃分的,所以業主總是成為消防制度的替罪羊。
如果我是消防隊員來調查現場的防火形勢,立即知道消防栓的水壓不足,需要使用消防車泵浦增壓,而當地店鋪太密集了,消防車無法展開,所以這個火是救不了的。我們的民警從沒有滅火的經歷,就看不出火勢會失控的苗頭,也就對風險視而不見了,這是制度設計的問題。
為何逃生難?
蕪湖消防相關負責人解釋,根據我國現行規定,一個房間的面積不超過60平方米,且人數不超過50人時,可設一個門。單層公共建筑(托兒所、幼兒園除外)如面積不超過200平米且人數不超過50人時,設一個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即可。因此,這類小吃店沒有另一安全通道也并不違規。可是,這種說法是有前提的,前提是不能在唯一的出口放置危險,如果你明明知道危險會封住唯一的出口,還要按照消防標準來行事,就是不知變通了。為什么會發生這種情況,還是因為民警沒有消防理論,只有消防手冊,只能看到手冊上的基本危險,對組合型的危險視而不見,這是致命的原因。該小店從8月18日開始營業,10月10日發生爆炸,期間無人感到有毛病。大家都習以為常,可是消防專業工作者會指出,你破壞了標準的前提,因此消防標準不適用。這是1940年4月23日美國節奏夜總會大火的教訓,當時只有一個出口,燒烤就在出口,內部大量樹葉裝飾,所以點火很快,大門被封堵很快,全部209人燒死(中毒),全部是非裔,所以不敢宣傳,怕得罪美國的非裔。
該小吃店的困境,就是全中國小吃店的困境,門面房只有一點大(避開復雜的消防規定,是門面房的主要考量),利用街道公共面積是自然的考量。《中國消防標準》運行這種小吃店運行,實際上就是置(客)人于死地。你說這是業主的錯,業主只不過沒有執照,其他都是控制不了的。你們消防和民警都不管的東西,業主當然也看不出來管不了。所以,我很同情業主,他沒有作惡的動機。
氣罐安全問題很簡單,可是這是近年來中國為了“節能減排”,降低環境污染而推動的能源革命的一部分。氣罐的使用帶來了風險,需要消防工作者深入基層去科普解決。國內最不重視的是校園科普,就是不懂得科普的基本規律,是大人聽孩子,孩子更好學。不重視校園科普,也是我國消防制度的原罪。所謂國人素質低,是因為我們的消防制度沒有與時俱進,不能及時更新我們兒童的素質,因此拖累了全國人民的素質。
消防職業化,不是給消防業者一份終身的職業,而是讓他們作出更專業更有效率的安全服務,雖然前者可以改進后者,問題在于中國的國情是不允許全面職業化的,美國也做不到(只有1/4職業化)。所以,職業化不是看待遇或福利,而是看你怎么學習怎么服務,滿足社會需要的制度才是更好的制度。很多人都看不出來,因為你受到的教育都是非職業化消防提供的,所以沒有比較。沒有人告訴你逃生和救人是矛盾的,讓你逃生,就是不想讓你白白送死,我們的觀念可不是這樣的,所以觀念的改變需要很長的路要走。一個職業化消防業者不會鼓勵你火場救人,你死了顯得他很丟臉很沒素質,這是以人為本。
為何老板娘最先發現泄漏?
很多人沒有注意到,蕪湖氣罐爆炸,是樓上洗菜的老板娘最先發現的。樓下至少有20多人,為何感覺不到燃氣泄漏?這里需要兩個常識,第一,燃氣是無色無味,你聞不出來的。可是,為了撿漏的需要,燃氣公司故意加入怪味,讓你感受到燃氣泄漏,這是蓄意設計的結果。第二,人體的鼻子有一種特性,只能檢測變量,不能檢測常量。所謂“久入鮑肆,不聞其臭”,就是說,鼻子有很強的可適應性adaptability。遇到異味,鼻子很快習以為常,僅僅是在剛接觸時有明顯的不適,人們往往另行解釋。所以,位于樓上的老板娘,因為有新鮮的空氣可以作基準參考(類似于儀表的校驗過程),所以她能聞出異味,而當時現場的所有人都被自己的鼻子騙過去了。可能這種作法對人類進化更有利,所以人類并沒有感到有什么不便。但是作為安全工作者,我們知道不能相信自己的感覺,自己的感覺總是變化的,所以需要儀器來校驗,現場缺乏自動檢測設備,是災難擴大化的重要因素。因此,這一災難的根本原因,在于少裝了一個燃氣泄漏報警器。不過,燃氣泄漏報警器容易誤報,對于人群場合,人們傾向于不裝,避免人群恐慌。所以這是一個復雜的社會問題,不是法規可以強制的結果。
火場逃生付不付錢?
遇到這種服務領域的火災,一個倫理學問題產生,那就是火場逃生付不付錢?通常這種餐飲業有兩種模式,一種是賣服務的正規店,一種是賣流量的小吃店(快餐店)。如果是正規店,你聽到報警,就不用付錢,因為不管是否是真火警,保險公司應當支付正規店的損失。如果是小吃店或快餐店,你已經付過錢了,不存在付錢的倫理學困境。所以拿得走就拿,拿不走就扔,生命總是第一位的,尤其是你確認這是真火警,不是誤動作之后,逃生是不可猶豫的。
所以,商場對這個問題很頭疼,唯一的辦法是投保,讓保險公司來賠償,他們是無權扣留逃生者的。前幾年,有一個商場大火,不是巴西就是秘魯,因為粉塵爆炸造成重大傷亡。有人說是老板關閉大門所致,我想有這方面的貢獻。教訓就是,沒有保險的參與,消防工作太害人了,讓你提心吊膽外加傾家蕩產,還有被問責替罪的可能性,這是小業主的悲哀,也是消防工作者的不幸。我國的國家賠償制度,等于是政府辦保險公司,是不利于其他保險工作的公平開展的。
對付謠言,只要用心想一想,這種賣流量的小吃店,怎么會有人專門盯著客人事后收錢?顯然說不通嘛。
為何會發生群死的悲劇?
有目擊者稱,發生爆炸時,周邊很多人慌忙逃跑,一些人跑出店外,還
有一些人選擇“逆向”躲進店內,這一細節得到消防救援人員證實。據現場救援的消防人員透露,發生事故的這家店面很早以前就私隔了一層閣樓,并配有木質樓梯,供店家私人使用。楊韜表示,起火爆炸的灶臺和液化氣擺在店門口,火勢首先把大門封住,店內顧客見火勢大,不少都往后躲,然而店面內部乃至閣樓上的窗戶均有防盜窗,導致無法逃生。
通常人群在火場中聚集,有兩種可能性。一種是是在復雜的環境中,人們相互湊到一起來“抱團取暖”,或者說共享信息,共商對策,這種火場聚集的現象,最早是Bryan教授在1980年的MGM大火中發現的,逃生學術語叫做Clustering Behavior。另一種是群體恐慌現象,當第一人采取錯誤的決策之后,第二人會不假思索地跟隨,俗稱多米諾效應。按照恐慌理論的心理學解釋,這是一種Affinity theory。人人在危機時刻有一種親和傾向,即防止被落單,向他人看齊。這一點在1994年的遼寧阜新藝苑俱樂部大火中最明顯,人人都希望原路返回,雖然原路被踩踏堵塞,可是人人都相信人人,不愿尋找新路,這是導致233人被燒死的關鍵性心理作用。
打破這種火場決策的慣性或思維模式,需要校園逃生科普,這又是我國消防制度的軟肋,多說無益。
上述思考,是基于《火災人類學》的原理與內容。如果大家都有一點人類在火場如何反應的常識,大家還會驚慌失措嗎?中國人在火場經常性地發生群死群傷的結果,很可能對對火場反應的認識不足帶來的結果。美國電影的災難片看多了,美國人就緊張不起來,經常會在應急管理中不愿相信疏散命令,走到了恐慌的反面,這是文化的差異,也是見識的差異,無可厚非,可以改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