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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氟丙烷、IG541、氣溶膠氣體滅火防護區要求
    發表于:2017-07-17 08:59:59 分享至:

    氣體滅火(此處指七氟丙烷、IG541、氣溶膠滅火系統,二氧化碳不在此范圍內)防護區是指滿足全淹沒滅火系統要求的有限封閉空間。

    全淹沒滅火系統是指:當火災發生時,在規定的時間內,向防護區噴放設計規定用量的滅火劑,并使其均勻地充滿整個防護區。

    七氟丙烷、IG541、氣溶膠都是全淹沒滅火方式。

     

    防護區基本要求:

    1、  圍護結構及門窗的耐火極限均不宜低于0.5h,吊頂的耐火極限不宜低于0.25h。

    此要求是需要防護區的圍護結構必須能夠抵御初期火災,使得滅火劑在在防護區內在一定的時間內維持足夠的濃度,達到浸漬時間要求。

    2、  防護區圍護結構承受內壓的允許壓強,不宜低于1200Pa。

    氣體滅火系統噴放時,防護區開口均自動關閉,防護區內壓強增加,必須能承受一定的壓強。防護區的泄壓面積的計算公式,就是以防護區圍護結構能承受的允許壓強為基礎計算的。

     

     

    3、  噴放滅火劑前,防護區內除泄壓口外的開口應能自行關閉。

    對防護區的封閉要求是全淹沒滅火的必要技術條件,因此不允許除泄壓口之外的開口存在,防護區開口包括門、窗、防火閥等都必須自動關閉。

    自動生產線上的工藝開口,也應做到在滅火時停止生產、自動關閉開口。

     

     

    4、  滅火后的防護區應通風換氣,地下防護區和無窗或設固定窗扇的地上防護區,應設置機械排風裝置,排風口宜設在防護區的下部并應直通室外。通信機房、電子計算機房等場所的通風換氣次數應不少于每小時5次。

    目前的氣體滅火劑都較空氣重,因此排風口宜設在防護區的下部,排風口應該直通室外,不具備條件的場所,必要時必須增加排風管。對于地上防護區,當防護區有開啟的外窗時,可根據情況確定是否設置機械排風裝置。

    通信機房、電子計算機房等場所經常有人員出入,且設備重要,因此通風換氣次數應不少于每小時5次。

    5、  防護區應有保證人員在30s內疏散完畢的通道和出口。

    氣體滅火系統采用自動控制啟動方式時,有不大于30s的可控延遲噴射,因此防護區的設置必須保證人員在30秒內疏散完畢;

    6、  防護區的門應向疏散方向開啟,并能自行關閉;用于疏散的門必須能從防護區內打開。

    防護區的門向疏散方向開啟,主要是方便逃生,發送火災時,人在慌張逃跑的時候,順手推門就開啟。如果反向的話,很多人都會著急開不了門。

     

     

    7、  防護區宜以單個封閉空間劃分,不宜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房間劃分到同一防護區;

    不宜以兩個或兩個以上封閉空間劃分防護區,即使它們所采用滅火設計濃度相同,甚至有部分聯通,也不宜那樣去做。這是因為在極短的滅火劑噴放時間里,兩個及兩個以上空間難于實現滅火劑濃度的均勻分布,會延誤滅火時間,或造成滅火失敗。

    對于含吊頂層或地板下的防護區,各層面相鄰,管網分配方便,在設計計算上比較容易保證滅火劑的管網流量分配,為節省設備投資和工程費用,可考慮按一個防護區來設計,但需保證在設計計算上細致、精確。

    8、  同一區間的吊頂層和地板下需同時保護時,可合為一個防護區。

    當劃為同一防護區時,對吊頂和地板的耐火極限不再有要求。

    9、  采用管網滅火系統時,一個防護區的面積不宜大于800m2,且容積不宜大于3600m3。

    規范用詞是不宜,對于一些特殊情況,可適當放寬。

     

     

    10、采用預制氣體滅火系統(即無管網滅火系統、柜式滅火系統、帶聯動功能的懸掛式滅火系統)時,一個防護區的面積不宜大于500m2,且容積不宜大于1600m3。

    規范用詞是不宜,對于一些特殊情況,可適當放寬。

    11、防護區的環境溫度應為-10℃~50℃。

    規定防護區的環境溫度,是根據氣體滅火劑沸點溫度和設備正常工作的要求。

    氣體滅火系統在系統設計和管網計算時,必然會涉及到一些技術參數。例如與滅火劑有關的氣相液相密度、蒸氣壓力等,與系統有關的單位容積充裝量、充壓壓力、流動特性、噴嘴特性、阻力損失等,它們無不與溫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關系。因此采用同一的溫度基準是必要的,國際上大都取20℃為應用計算的基準。因此防護區的環境溫度,不能與20℃偏差太大。

    注:本文為氣體滅火設計(公眾號:qitimiehuosheji)原創,轉載請注明處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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