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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氣體滅火系統審查要點及要求 (二)
    發表于:2017-07-11 08:29:47 分享至:

    氣體滅火系統設計圖紙,主要審查要點有以下幾點:

    1.      根據建筑使用性質、規模,審查系統的選型和設置場所是否符合規范要求。

    2.      審查系統防護區的設置、劃分是否符合規范要求,包括重點審查防護區的數量限制、保護容積的限制,圍護結構及門窗的耐火極限、圍護結構承受內壓的允許壓強、泄壓設施等。

    3.      審查系統的設計是否符合規范要求,包括滅火設計用量、滅火設計濃度、惰化設計濃度、滅火設計密度、設計噴放時間、噴頭工作壓力等。

    4.      審查系統的操作與控制要求是否符合規范要求,包括系統的電源、氣源等,管網滅火系統的啟動方式,明確延遲噴射或無延遲噴射的啟動方式。

    5.      審查系統的安全要求是否符合規范要求,包括防護區的疏散設計、通風、設置的預制滅火的充壓壓力、有人防護區的滅火設計濃度或實際濃度等安全要求,儲瓶間、管網的安全要求。

    七氟丙烷滅火系統

    本文針對2點總結對應的規范條文。

    對應的規范條文:

    《氣體滅火系統設計規范》 GB50370-2005

    3.1.4 兩個或兩個以上的防護區采用組合分配系統時,一個組合分配系統所保護的防護區不應超過8個。

    3.1.5 組合分配系統的滅火劑儲存量,應按儲存量最大的防護區確定。

    3.2.4 防護區劃分應符合下列規定:

    1 防護區宜以單個封閉空間劃分;同一區間的吊頂層和地板下需同時保護時,可合為一個防護區;

    2 采用管網滅火系統時,一個防護區的面積不宜大于800m²,且容積不宜大于3600m³;

    3 采用預制滅火系統時,一個防護區的面積不宜大于500m²,且容積不宜大于1600m³。

    3.2.5 防護區圍護結構及門窗的耐火極限均不宜低于0.5h;吊頂的耐火極限不宜低于0.25h。

    3.2.6 防護區圍護結構承受內壓的允許壓強,不宜低于1200Pa。

    3.2.7 防護區應設置泄壓口,七氟丙烷滅火系統的泄壓口應位于防護區凈高的2/3以上。

    3.2.8 防護區設置的泄壓口,宜設在外墻上。泄壓口面積按相應氣體滅火系統設計規定計算。

    3.2.9 噴放滅火劑前,防護區內除泄壓口外的開口應能自行關閉。

    防護區

    《二氧化碳滅火系統設計規范》GB50193-93(2010版)

    3.1.2 采用全淹沒滅火系統的防護區,應符合下列規定: 

      3.1.2.1 對氣體、液體、電氣火災和固體表面火災,在噴放二氧化碳前不能自動關閉的開口,其面積不應大于防護區總內表面積的3%且開口不應設在底面。 

      3.1.2.2 對固體深位火災,除泄壓口以外的開口,在噴放二氧化碳前應自動關閉。 

      3.1.2.3 防護區的圍護結構及門、窗的耐火極限不應低于0.50h吊頂的耐火極限不應低于0.25h,圍護結構及門窗的允許壓強不宜小于1200Pa。 

      3.1.2.4 防護區用的通風機和通風管道中的防火閥,在噴放二氧化碳前應自動關閉。 

    二氧化碳滅火系統

    3.1.3 采用局部應用滅火系統的保護對象,應符合下列規定: 

      3.1.3.1 保護對象周圍的空氣流動速度不宜大于3m/s。必要時,應采取擋風措施。 

      3.1.3.2 在噴頭與保護對象之間,噴頭噴射角范圍內不應有遮擋物。 

      3.1.3.3 當保護對象為可燃液體時,液面至容器緣口的距離不得小于150mm。 

     3.3.1 局部應用滅火系統的設計可采用面積法或體積法。 當保護對象的著火部位是比較平直的表面時,宜采用面積法;當著火對象為不規則物體時,應采用體積法。

    3.3.2 局部應用滅火系統的二氧化碳噴射時間不應小于0.5min。對于燃點溫度低于沸點溫度的液體和可熔化固體的火災,二氧化碳的噴射時間不應小于1.5min。

    注:本文為氣體滅火設計(公眾號:qitimiehuosheji)原創,轉載請注明處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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