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體滅火系統設計圖紙,主要審查要點有以下幾點:
1. 根據建筑使用性質、規模,審查系統的選型和設置場所是否符合規范要求。
2. 審查系統防護區的設置、劃分是否符合規范要求,包括重點審查防護區的數量限制、保護容積的限制,圍護結構及門窗的耐火極限、圍護結構承受內壓的允許壓強、泄壓設施等。
3. 審查系統的設計是否符合規范要求,包括滅火設計用量、滅火設計濃度、惰化設計濃度、滅火設計密度、設計噴放時間、噴頭工作壓力等。
4. 審查系統的操作與控制要求是否符合規范要求,包括系統的電源、氣源等,管網滅火系統的啟動方式,明確延遲噴射或無延遲噴射的啟動方式。
5. 審查系統的安全要求是否符合規范要求,包括防護區的疏散設計、通風、設置的預制滅火的充壓壓力、有人防護區的滅火設計濃度或實際濃度等安全要求,儲瓶間、管網的安全要求。
本文針對2點總結對應的規范條文。
對應的規范條文:
3.1.4 兩個或兩個以上的防護區采用組合分配系統時,一個組合分配系統所保護的防護區不應超過8個。
3.1.5 組合分配系統的滅火劑儲存量,應按儲存量最大的防護區確定。
3.2.4 防護區劃分應符合下列規定:
1 防護區宜以單個封閉空間劃分;同一區間的吊頂層和地板下需同時保護時,可合為一個防護區;
2 采用管網滅火系統時,一個防護區的面積不宜大于800m²,且容積不宜大于3600m³;
3 采用預制滅火系統時,一個防護區的面積不宜大于500m²,且容積不宜大于1600m³。
3.2.5 防護區圍護結構及門窗的耐火極限均不宜低于0.5h;吊頂的耐火極限不宜低于0.25h。
3.2.6 防護區圍護結構承受內壓的允許壓強,不宜低于1200Pa。
3.2.7 防護區應設置泄壓口,七氟丙烷滅火系統的泄壓口應位于防護區凈高的2/3以上。
3.2.8 防護區設置的泄壓口,宜設在外墻上。泄壓口面積按相應氣體滅火系統設計規定計算。
3.2.9 噴放滅火劑前,防護區內除泄壓口外的開口應能自行關閉。
3.1.2 采用全淹沒滅火系統的防護區,應符合下列規定:
3.1.2.1 對氣體、液體、電氣火災和固體表面火災,在噴放二氧化碳前不能自動關閉的開口,其面積不應大于防護區總內表面積的3%且開口不應設在底面。
3.1.2.2 對固體深位火災,除泄壓口以外的開口,在噴放二氧化碳前應自動關閉。
3.1.2.3 防護區的圍護結構及門、窗的耐火極限不應低于0.50h吊頂的耐火極限不應低于0.25h,圍護結構及門窗的允許壓強不宜小于1200Pa。
3.1.2.4 防護區用的通風機和通風管道中的防火閥,在噴放二氧化碳前應自動關閉。
3.1.3 采用局部應用滅火系統的保護對象,應符合下列規定:
3.1.3.1 保護對象周圍的空氣流動速度不宜大于3m/s。必要時,應采取擋風措施。
3.1.3.2 在噴頭與保護對象之間,噴頭噴射角范圍內不應有遮擋物。
3.1.3.3 當保護對象為可燃液體時,液面至容器緣口的距離不得小于150mm。
3.3.1 局部應用滅火系統的設計可采用面積法或體積法。 當保護對象的著火部位是比較平直的表面時,宜采用面積法;當著火對象為不規則物體時,應采用體積法。
3.3.2 局部應用滅火系統的二氧化碳噴射時間不應小于0.5min。對于燃點溫度低于沸點溫度的液體和可熔化固體的火災,二氧化碳的噴射時間不應小于1.5min。
注:本文為氣體滅火設計(公眾號:qitimiehuosheji)原創,轉載請注明處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