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體滅火系統設計圖紙,主要審查要點有以下幾點:
1. 根據建筑使用性質、規模,審查系統的選型和設置場所是否符合規范要求。
2. 審查系統防護區的設置、劃分是否符合規范要求,包括重點審查防護區的數量限制、保護容積的限制,圍護結構及門窗的耐火極限、圍護結構承受內壓的允許壓強、泄壓設施等。
3. 審查系統的設計是否符合規范要求,包括滅火設計用量、滅火設計濃度、惰化設計濃度、滅火設計密度、設計噴放時間、噴頭工作壓力等。
4. 審查系統的操作與控制要求是否符合規范要求,包括系統的電源、氣源等,管網滅火系統的啟動方式,明確延遲噴射或無延遲噴射的啟動方式。
5. 審查系統的安全要求是否符合規范要求,包括防護區的疏散設計、通風、設置的預制滅火的充壓壓力、有人防護區的滅火設計濃度或實際濃度等安全要求,儲瓶間、管網的安全要求。
本文針對1點總結對應的規范條文。
此條主要審查設置氣體滅火系統的場所是否適合用氣體滅火系統保護。
對應的規范條文:
8.3.9 下列場所應設置自動滅火系統,并宜采用氣體滅火系統:
1 國家、省級或人口超過100萬的城市廣播電視發射塔內的微波機房、分米波機房、米波機房、變配電室和不間斷電源(UPS)室;
2 國際電信局、大區中心、省中心和一萬路以上的地區中心內的長途程控交換機房、控制室和信令轉接點室;
3 兩萬線以上的市話匯接局和六萬門以上的市話端局內的程控交換機房、控制室和信令轉接點室;
4 中央及省級公安、防災和網局級及以上的電力等調度指揮中心內的通信機房和控制室;
5 A、B級電子信息系統機房內的主機房和基本工作間的已記錄磁(紙)介質庫;
6 中央和省級廣播電視中心內建筑面積不小于120㎡的音像制品庫房;
7 國家、省級或藏書量超過100萬冊的圖書館內的特藏庫;中央和省級檔案館內的珍藏庫和非紙質檔案庫;大、中型博物館內的珍品庫房;一級紙絹質文物的陳列室;
8 其他特殊重要設備室。
《氣體滅火系統設計規范》 GB50370-2005
3.2.1 氣體滅火系統適用于撲救下列火災:
1 電氣火災;
2 固體表面火災;
3 液體火災;
4 滅火前能切斷氣源的氣體火災。
注:除電纜隧道(夾層、井)及自備發電機房外,K型和其它型熱氣溶膠預制滅火系統不得用于其它電氣火災。
3.2.2 氣體滅火系統不適用于撲救下列火災:
1 硝化纖維、硝酸鈉等氧化劑或含氧化劑的化學制品火災;
2 鉀、鎂、鈉、鈦、鋯、鈾等活潑金屬火災;
3 氫化鉀、氫化鈉等金屬氫化物火災;
4 過氧化氫、聯胺等能自行分解的化學物質火災。
5 可燃固體物質的深位火災。
3.2.3 熱氣溶膠預制滅火系統不應設置在人員密集場所、有爆炸危險性的場所及有超凈要求的場所。K型及其他型熱氣溶膠預制滅火系統不得用于電子計算機房、通訊機房等場所。
1.0.4 二氧化碳滅火系統可用于撲救下列火災:
1.0.4.1 滅火前可切斷氣源的氣體火災。
1.0.4.2 液體火災或石蠟、瀝青等可熔化的固體火災。
1.0.4.3 固體表面火災及棉毛、織物、紙張等部分固體深位火災。
1.0.4.4 電氣火災。 1.0.5 二氧化碳滅火系統不得用于撲救下列火災:
1.0.5.1 硝化纖維、火藥等含氧化劑的化學制品火災。
1.0.5.2 鉀、鈉、鎂、鈦、鋯等活潑金屬火災。
1.0.5.3 氰化鉀、氰化鈉等金屬氰化物火災。
1.0.5A 二氧化碳全淹沒滅火系統不應用于經常有人停留的場所。
根據以上規范條文,可以確定哪些場所需要設置氣體滅火系統,哪些防護區可以設置氣體滅火系統,哪些防護區不可以設置氣體滅火系統。
注:本文為氣體滅火設計(公眾號:qitimiehuosheji)原創,轉載請注明處出。